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發(fā)布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“生物與信息融合(BT與IT融合)”
“合成生物學”重點專項2025年度應急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(委、局)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科技局,國務院各有關部門,各有關單位:
? ? ? 根據(jù)中央科技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要求,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主責的“生物與信息融合(BT與IT融合)”“合成生物學”重點專項設立應急項目,現(xiàn)將應急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,請根據(jù)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報條件
申報單位應根據(jù)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,項目可下設課題。項目應整體申報,并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。項目設1名負責人,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,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。
項目(課題)負責人應聚焦指南任務,整合優(yōu)勢創(chuàng)新團隊,并積極吸納優(yōu)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發(fā)。鼓勵有能力的優(yōu)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(課題)負責人承擔任務。
(一)申報單位。
1. 申報本次重點專項的項目(課題)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、高等學校和企業(yè)等(以下簡稱內地單位),或由內地與香港、內地與澳門協(xié)商確定的港澳特別行政區(qū)單位(以下簡稱港澳單位,名單見附件1)。內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注冊時間為2024年4月1日前。
2. 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科技研發(fā)能力和條件,運行管理規(guī)范。
3.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不得作為牽頭單位或參與單位。
4. 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無在懲戒執(zhí)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“黑名單”記錄。
5. 各重點專項申報指南中對申報單位有特殊規(guī)定的,從其規(guī)定。
(二)項目(課題)負責人和參與者。
1. 項目(課題)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,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。
2. 項目(課題)負責人應為60周歲以下(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. 港澳單位的項目(課題)負責人和參與者應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基本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基本法》和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管理的相關規(guī)定,愛國愛港、愛國愛澳。
4. 項目(課題)負責人應為該項目(課題)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。
5.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及港澳特別行政區(qū)的公務人員(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)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(課題)。
6.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,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(課題)。
7. 項目(課題)負責人和參與者無在懲戒執(zhí)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“黑名單”記錄。
8. 各重點專項申報指南中對項目(課題)負責人和參與者有特殊規(guī)定的,從其規(guī)定。
二、申報書
1. 申報單位、項目(課題)負責人和參與者應認真閱讀本指南、申報書填報說明等,按照相關要求填報申報書。
2. 項目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(xié)議和承諾等,具體要求如下。
(1)項目的牽頭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(lián)合申報協(xié)議,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、考核指標、經(jīng)費分配、知識產(chǎn)權歸屬等;項目負責人、課題負責人應在聯(lián)合申報協(xié)議上簽字,協(xié)議簽署時間應明確體現(xiàn)。
(2)項目(課題)牽頭單位、項目(課題)負責人應簽署誠信承諾書,并嚴格遵守承諾。
(3)項目(課題)負責人為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人員或港澳臺居民的,聘用期應覆蓋所申報項目(課題)的執(zhí)行期,并應提供相應聘用材料。其中,全職受聘人員應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,非全職受聘人員應由所有受聘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。
(4)牽頭單位為企業(yè)的,應提供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。
(5)對于明確配套經(jīng)費的項目,應提供自籌經(jīng)費來源證明,明確配套金額。
(6)對于應用示范類項目,應提供示范應用承諾函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3. 項目(課題)牽頭單位應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(jīng)費管理的若干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21〕32號)、《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教〔2025〕2號)等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,遵循“目標相關性、政策相符性、經(jīng)濟合理性”的基本原則,結合項目(課題)牽頭單位及參與單位現(xiàn)有基礎及支撐條件,根據(jù)項目(課題)任務目標的實際需要,科學合理、實事求是地編制項目(課題)預算。
4. 申報書中不得出現(xiàn)任何違反法律法規(guī)或含有涉密信息、敏感信息的內容。
5. 涉及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(如生物安全、信息安全等)的項目,項目(課題)負責人和參與者應加強相關知識學習,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倫理準則,并按照相關重點專項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。
項目(課題)的牽頭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》《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》等要求,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,杜絕夸大不實,嚴禁弄虛作假。
三、限項申報要求
項目(課題)負責人限牽頭申報1個應急項目(課題);因任務特殊,應急項目不計入總數(shù)限項范圍。
四、申報程序
本指南所涉及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重點專項項目,采用一輪申報的程序,具體工作要求如下。
1. 網(wǎng)上填報。項目牽頭單位根據(jù)指南相關申報要求,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公共服務平臺(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,以下簡稱“國科管系統(tǒng)”)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,申報書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。網(wǎng)上填報的申報書將作為后續(xù)形式審查和項目評審工作的依據(jù)。
因屬應急項目,項目牽頭單位網(wǎng)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5年4月12日8:00至4月27日16:00。
2. 組織推薦。申報書須經(jīng)相關單位推薦(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見附件2)。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,于2025年4月30日16: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(tǒng)逐項確認推薦項目,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。
每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,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。
3.形式審查。專業(yè)機構將對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,形式審查要點附于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后。
五、咨詢方式
1. 技術咨詢電話及郵箱:
010-58882999(中繼線),program@istic.ac.cn
2.業(yè)務咨詢電話:
重點專項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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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責科學部
(指南方向)
|
專業(yè)機構
(申報條件、申報書、形式審查要點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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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與信息融合
(BT與IT融合)
|
010-62327967
|
010-88225093
|
合成生物學
|
010-62329246
|
010-88225176
|
附件:
1. 內地與香港、內地與澳門協(xié)商確定的港澳單位名單
2. 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
3.“生物與信息融合(BT與IT融合)”重點專項2025年度應急項目申報指南
4.“合成生物學”重點專項2025年度應急項目申報指南
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
2025年4月9日
請登錄系統(tǒng),在“公開公示-申報指南”菜單欄中查看申報指南材料。
來源: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
平臺介紹:
我單位主要從事全國科技成果評價(各國家一級協(xié)會)、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咨詢、項目戰(zhàn)略研討、專家考察調研、科技政策培訓、企業(yè)內訓等相關業(yè)務。在科技咨詢領域具有很強的政府背景、行業(yè)渠道、人脈資源及專業(yè)能力,為廣大科研工作者及科技型企事業(yè)單位提供專業(yè)化服務。
? ???擅長項目:?國家級科技成果評價(全領域)、社會科技獎勵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制造業(yè)單項冠軍、國家企業(yè)技術中心、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、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等。
近期相關科技培訓:
4月9-12日深圳、4月16-19日上海|“十五五”重點課題前期研究謀劃暨2025年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科研平臺建設運行、科 研資金全過程管理使用高級研修班
4月16-19日成都|“2025年科技項目申報與科研經(jīng)費管理”專題培訓班
4月22—25日重慶|高價值專利布局、專利檢索分析和科技成果轉化高級研修班
5月21—24日杭州、6月18—21日青島、6月25—28日南京|“十五五”重點課題前期研究謀劃暨2025年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科研平臺建設運行、科研資金全過程管理使用高級研修班
培訓長期舉辦,如有相關需求及培訓報名請及時聯(lián)系: 王主任, 電 話:13426056628(同微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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